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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将成果评价作为科技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 发布时间: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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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dmin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3月5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在7日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解读纲要草案时明确,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其中,将成果评价作为科技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司长白京羽表示,规划纲要草案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基础、关键、途径”3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1、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牢牢抓住深度融合的基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超前部署面向2035年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聚焦战略必争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全链条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2、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牢牢抓住深度融合的关键。提高企业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决策中的参与度,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将企业评价作为科技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谁使用、谁评价”。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牢牢抓住深度融合的途径。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布局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将成果评价纳入科技项目验收核心环节,是“十五五”时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与此前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相关政策一脉相承,将进一步引导科技创新聚焦战略必争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助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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