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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省科技厅不再办理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说明

  • 发布时间:2023-12-08
  • 浏览量:22
  • 作者:admin

关于成果鉴定业务: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中已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规章予以废止,科技行政管理机构不再进行成果鉴定。科技成果评价不等同于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评价可委托行业协会等进行评价。
2.任何机构不再开展成果鉴定。
3.成果登记均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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